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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1667517216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免交或缓交诉讼费申请书

申请人:毛昌,男,汉族,1985年9月18日生,无业,联系电话:16675172160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流湖镇罗桥村

请求事项:

      针对(2026)京0105行初578号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免交或缓交诉讼费用50元。

事实和理由:

        2019年9月5日,在权益遭到侵害情况下,毛昌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迫辞职追索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2021年3月31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王磊班子却违反公序良俗滥用职权搞莫须有违法开除坑害毛昌。在历经四次仲裁不予受理无果之后,2020年6月,毛昌首次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因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名称注销,主体资格不适,起诉材料被退回。直到8月再次起诉,才被登记立案为(2020)京0105民初64983号。之后,被李文丹法官枉法裁判扭曲为人事争议。毛昌不服继续上诉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终9797号承办法官杜丽霞法官不发回重审或纠错改判,继续一错再错,枉法裁判。

         2021年8月起,曾在上海某公司短暂工作工作一月整按实缴纳了五险一金离职的毛昌,在拿到多家公司月薪30k+年薪40万左右的录用offer,因蒙冤抑郁深受其害,难以正常签约继续上班。之后,新生儿需要照料决定从上海回南昌带娃被创业,以乡下老家为地址注册公司,还参加过创业比赛获得了两次优秀项目奖。为寻求合作和发展机会,南下深圳。期间发现类案,从此走上翻案伸冤之路。

        2023年11月2日,毛昌拿着从中国电科成员单位调取的人事档案复印件证据材料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续还补充了劳动和人事的备位诉请,承办法官王芳还进行过线上谈话。2024年3月2日,毛昌收到了北京高院作出乱驳回再审申请的(2023)京民申7307号裁定。

         为查清事实,毛昌已向18个涉案央地政府申请了信息公开。2023年12月,毛昌向户籍地街道登记被失业,至今因入职材料和简历等工作经历难以正常再就业,夫妻分裂,与年迈母亲居住在乡下。为此,现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和第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免交或缓交。

 

         随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便民服务中心出具失业证明,以及(2020)京0105民初64983号引发的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院已达15个民行交叉案件截图。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毛昌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