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毛昌,男,汉族,1985年9月18日生,无业,联系电话:1667517216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流湖镇罗桥村
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复议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网络短信答复违法;
2、责令被申请人履责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监督检查报送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备案)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3、履责监督核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购房补贴预算和决算基础数据库中存在申请人相关信息的合法性依据或档案证据材料,包括不限于出具涉及到申请人毛昌的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审批手续和人事编制文件,不要继续徇私包庇坑害百姓,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事实与理由:
2026年7月29日,被申请人签收了申请人通过邮政挂号信(单号为:XA47412874211)送达的《监督核查履责申请书》。8月17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信息网络中心短信回复: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不属我部职责,不予受理。为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徇私包庇,敷衍推诿,严重失职,理由如下:
一、根据被申请人作出的财公开告[2025]148号和财公开告[2025]215号两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显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2014年至2020年购房补贴预算基础数据库和2014-2019年购房补贴决算基础数据库中均存在申请人相关信息。为此,申请人均不服告知书和复议决定,早已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至今被法院压案久拖未立。
二、根据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编著的《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指南》(人民日报出版社2015年版,第131页)附录3:机构编制用语释义第72项规定,在编人员指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部门批准,列入编制管理的人员。在职期间,中国电科下属第三研究所及其全资子公司既没有依法让毛昌参加职工医保,也没有出具过依据《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卫生部、财政部、卫计字(89)第138号)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已备案的单位公费医疗细则文件,以及有相应的公费医疗管理机构,更没有出具证明毛昌属于财政部供养人员或毛昌享受过公费医疗的直接凭证。
三、涉及到(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90号)。
3、《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财行[2000]1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4、《财政部关于编制2020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的通知》(财综[2019]19号)。
5、《财政部关于编制2019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的通知》(财综[2019]54号)。
6、《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统一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项目的通知》(人发[2002]7号)第二条第(三)项和第(六)项规定,中央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项目包括:(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和津贴(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7、《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第一条第(四)项和(人社部发〔2025〕45 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开除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上履责复议请求,不要继续徇私包庇坑害百姓,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还要让冤案发声网站www.xr2robot.com传遍世界,永久归档于互联网纪念吗?
随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监督核查履责申请书、被申请人短信回复截图、阅卷申请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向中国电科成员单位调取的人事档案复印件收条,以及被单位滥用职权坑害的解除人事关系通知书。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申请人:
年 月 日